房天下> 正文

公积金基数调整7月1日启动 同比最多增加1900元

房天下苏州二手房网  2017-07-11 14:46:00  来源:房天下苏州二手房
[提要]调整范围:我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(开户)的各级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各类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

调整范围

我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(开户)的各级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各类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

缴存基数

不得超过苏州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,即2万元;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各地社保缴费基数

6月26日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,从7月1日开始,全市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全面启动,每月缴存基数调整到2万元,同比2016年度可增加1900元。

根据该中心消息,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范围为我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(开户)的各级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各类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,要求各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度调整,未及时调整造成漏缴的,应在调整后做一次性补缴。

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(工资总额)核定,具体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。工资总额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,不论是在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,均应计入工资总额,包括计时工资、计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、加班加点工资等。

各地缴存基数不得超过苏州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,即2万元,职工本人缴存的月工资基数超过限额的按限额计算,不到限额的按实计算;原则上不低于全市各地社保缴费基数。

对7月至调整当月之间月份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,单位在调整时,应做一次性补缴。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同口径同时调整。各类企业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%-12%,未达到上限比例的,可以继续调整。

同时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,根据住建部相关要求,为全面准确掌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基础信息,充实、完善住房公积金数据资料,提高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水平,在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,一并在大市范围内采集缴存职工手机号码。

责任编辑/chenbei
免责声明:凡注明“来源:房天下”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,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;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;文中所涉面积,如无特殊说明,均为建筑面积;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,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。

微信扫码打开

房天下小程序